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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纪委实名通报 10起村干部违纪案例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3日

收受他人贿赂、违规吃喝挥霍村集体资产、违反村干部坐班制问题……村干部如果出现这些违法行为或腐败问题,都将受到相应的处分处理。昨天,永嘉县纪委就发文实名通报了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10起案例涉及党员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这些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严重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永嘉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任务,紧盯“小微权力”,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农村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决不姑息。

■村干部违纪

10起典型案例通报

1、碧莲镇了烈村原村委会主任刘伯平、报账员刘建钦等人共同侵占集体资产问题;

2、鹤盛镇郑源村原党支部书记叶宝元、原村委会主任牟永康收受他人贿赂问题;

3、沙头镇福利村党支部书记陈丐永等人非法采矿问题;

4、桥头镇谷联村原党支部书记叶正春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5、东城街道敬仁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培升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6、南城街道李家村党支部书记李长恩收受他人贿赂问题;

7、沙头镇罗川村党支部书记朱可定、原村委会主任朱景忠违规吃喝挥霍村集体资产问题;

8、乌牛街道新庄村党支部书记何德宝、村委会主任马通明违规购买茶叶在村账中报销问题;

9、岩坦镇岩坦村党支部副书记戴秀吉违规承包村级工程问题;

10、桥下镇泰山村党支部书记姚宗长违反村干部坐班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