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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通报一批农村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把换届纪律往“严里抓、实里做”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7日

为严肃选风选纪,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日前,苍南县纪委集中通报了一批近期查处的农村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1.洪丽娇拉票贿选案件。灵溪镇五爱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苍南县第九届人大代表洪丽娇为竞选苍南县第十届人大代表,宴请选区相关选民,请他们在选举时给予支持帮助。2016年12月21日,洪丽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杨须上拉票贿选案件。灵溪镇柳庄村村委会主任杨须上(非中共党员)为竞选苍南县第十届人大代表,两次宴请选区相关选民,请他们在选举时给予支持帮助。2016年12月21日,杨须上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将不纳入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

3.庄传达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调查杨须上拉票贿选案件期间,灵溪镇新溪村党支部书记庄传达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掩盖事实。2016年12月21日,庄传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黄昌玖、薛茂苍违反群众纪律等案件。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龙港镇薛中村以“捐资用于村容村貌建设”名义,向违章搭建厂棚的村民收取费用共计11400元;此外,未按规定将补助款、集资款等收支及时入村账。2016年12月16日,薛中村党支部书记黄昌玖、村委会主任薛茂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黄振双违反廉洁纪律等案件。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龙港镇二河村违规发放补贴11200元,其中二河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兼村监会主任黄振双领取补贴1100元;2016年6月,该村未经公开程序,违规将机耕路路面修理工程发包。2017年1月13日,黄振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洪象棉、洪珍祥违反廉洁纪律等案件。桥墩镇凤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洪象棉、村委会主任洪珍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3名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安排参保名额,非法谋取利益。2017年1月13日,洪象棉、洪珍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