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洞头区人民法院三楼法庭座无虚席,洞头区各街道(乡镇)、区直属各单位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全体干部共计150余人,旁听了洞头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副所长、洞头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副主任黄华国涉嫌贪污罪庭审。
2013年4月,作为专业技术岗位人才,黄华国被引进到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此后,他利用自己负责项目的机会,打起了虚套财政资金的小算盘,于2018年4月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华国于2017年7月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温州某科学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林某某(另案处理),采取虚增设备仪器报价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8万元。林某某分两次将28万元交给黄华国。
“我对不起组织对我的期待和照顾,对不起我的父母妻儿,没经得起金钱的诱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我希望能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尽早回归社会,也希望在座的各位能以我为戒,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庭审现场,黄华国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当天,一审判决黄华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现场的旁听人员深有感触:“参加这样零距离的旁听庭审,我作为单位监管财务、采购的负责人员很受触动。一个贪字毁了自己,也毁了一个家庭。我们应当时刻警钟长鸣。”
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警醒一片干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