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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平阳县昆阳镇吴垟村报帐员姜拱娒因挪用资金罪被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昆阳镇纪委组织30余名村干部、驻村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姜拱娒利用经手管理村里被征土地返回安置房建筑面积指标的便利,通过虚开安置房指标出售的方式,将所得资金挪用归个人使用。2018年11月22日,姜拱娒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投案自首。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近段时间,昆阳镇纪委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以姜拱娒挪用资金罪等身边的案例为警示教材,深刻剖析,分析根源,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自律能力。特别是建立基层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机制,由镇纪委组织相关领域的基层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旁听案件审理。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形式,真正让旁听者感同身受,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看到曾经的‘同行’如今成了阶下囚,我感到非常震惊和痛心!因为群众的信任,我们才能在村干部的岗位上履职,如果不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中饱私囊,就会使群众对我们失去信心,也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一位村干部感慨地说。
(平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