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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鹿城区仰义街道纪工委逮住一起消防车“走穴”事件,令人大跌眼镜。
这次行动是鹿城区纪委针对“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在全区部署的一次专项检查。仰义街道纪工委从石油公司调取2017年以来公务用车加油明细时发现,该街道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存在异常加油的情况。经综合分析和谈话取证等工作,终于查实了这起消防车公车私用的违纪案件。
消防车的一天
2017年7月5日,我是一辆消防车,服务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专职消防队。
今天一大早,专职消防队副队长黄海罗叫上队里4名队员,开着我出发了,听说是要到附近的林里山上训练哦!
到了山上后,黄队长没有安排训练项目,而是让队员们把我停在一个私人观光园的池塘边上,让我给这个池塘抽水!队员们看起来跟我一样疑虑,但不敢说,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早上9点一直到晚上9点,足足用了12个小时,我才把池塘里的水抽干……
更气人的是,还有人在附近的农家乐安排了中餐和晚餐,我抽水那么累都没有休息,黄队长他们却端着酒杯,喝起酒来了。
真是好辛苦的一天啊!
调查证实,黄海罗安排此次消防车“走穴”,是受朋友徐某所托,徐某系池塘承包者。当日消防车加油共花费公款1684.16元。2019年9月2日,仰义街道党工委给予黄海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街道办事处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执纪者说:
消防车承担着消防救火的功能,关键时刻能够发挥救助人命和防止财损的重要作用,是重要的公共资源。黄海罗作为专职消防队副队长,明知消防车的使用范围,却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擅自决定将公车用于私用,并组织队员违规接受宴请,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损害,给群众利益造成危害,应予严肃处理。今后,对于这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将重拳出击,绝不姑息。同时,也将举一反三,加强管理,绝不让消防车被动“走穴”和无奈“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