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苍南:通报4起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4日

近日,苍南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工程建设领域形式主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形成震慑。

1、赤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张秀健监督管理失职失察问题。

2019年3月,张秀健对赤溪镇赤溪湾海岸整治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钉钉+人脸识别”签到监测异常情况未引起重视,未严格履行项目经理请销假程序、未督促相应资质人员顶岗、未及时追缴施工单位相应违约金,监督管理失职失察。2019年5月7日,张秀健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同时追缴项目经理缺勤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整。

2、矾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陈荣枕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陈荣枕身为矾山镇小流域(矾山溪顶村长岭脚至南下桥段及南堡溪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工程项目经手人,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钉钉+人脸识别”签到监测异常情况未进行严格监督、未督促相应资质人员顶岗、未及时追缴施工单位相应违约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流于形式。2019年5月12日,陈荣枕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苍南县江南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黄益鑫监督管理失职失察问题。

2019 年2月至3月期间,黄益鑫身为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负责人员,对该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未严格履行项目经理请销假程序、未督促相应资质人员顶岗、未及时追缴施工单位相应违约金,监督管理失职失察。2019年5月,黄益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同时追缴项目经理缺勤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

4、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方明准、市政工程科负责人赵成易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龙港镇龙虹路道路改建工程、上佳路道路改建工程、世纪大道景观工程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异常。方明准、赵成易身为上述在建工程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员,未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未责令其整改,监管不到位。2019年5月,方明准、赵成易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孔祥晓、孔祥越、易建政、胡必伦、陈学楚等5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追缴项目经理变更罚款以及缺勤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6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