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洞头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大门镇甲山村党支部书记卢克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2003年12月至2018年5月,蔡冬香在担任大门镇甲山村出纳期间,因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公款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案处理)。卢克武身为甲山村党支部书记,存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2月,卢克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霓屿街道石子岙村党支部书记柯细平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2008年至2009年期间,村民洪某某未经村集体同意,擅自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部分石料卖出获利。时任村委会主任柯细平对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力,并在获悉此事后仍未采取措施,工作中存在不作为问题。柯细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柯细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北岙街道风门村党支部书记叶明友、村务助理员许曹师违反议事规则等问题。2014年4月,时任风门村党支部书记叶明友、村委会主任陈兵、村务助理许曹师等人违反村民会议议事规则,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擅自将风门村中心街延伸段安置房土方开挖、场地平整工程交由风门建筑工程服务部施工;2014年至2017年初,叶明友、陈兵、许曹师通过弄虚作假伪造服务费协议书的方式,分三次从该工程服务部提取施工利润及工程土石方处理收入,作为村集体服务性收入报街道领取高额工作报酬奖励并占为己有,三人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397620元。2019年6月,叶明友、许曹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洞头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