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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瓯海: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28 09:05:4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期,瓯海区纪委区监委集中通报了一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

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垟中队原队员应建华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5月27日17时53分许,应建华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市区龙霞路官渡桥时,追尾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后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应建华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1mg/100ml。2018年8月7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决应建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2018年12月,应建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娄桥街道吕家降村党支部原党员吕奇义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3月5日23时26分许,吕奇义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鹿城区隔岸路时,被交警设卡查获。经检测,吕奇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mg/100ml。2018年3月13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决吕奇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8年6月,吕奇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仙岩街道穗丰村第一党支部原党员刘万胜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23日晚,刘万胜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瑞安市塘下镇新都大酒店驶至瑞安市瑞祥新区瑞枫大道与文定路交叉口地段掉头时,碰撞道路中央隔离花坛,造成交通事故,后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刘万胜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8mg/100ml。2019年2月14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决刘万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9年6月,刘万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泽雅镇黄降坑村原村委会委员苏陈槐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7月5日0时10分许,苏陈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鹿城区双南线黄龙商贸城前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苏陈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2017年7月20日,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苏陈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8年4月,苏陈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瓯海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