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我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廉政监督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您可以随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邮寄至局机关党委办或仲裁院院长室,我们承诺对监督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您反映的各类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尽快书面回复您。”近日,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人员向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实现被动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转变,永嘉县人社局创新实施“廉政监督卡”制度,即在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中,向当事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同时,一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双方当事人监督,倾力打造清廉机关建设的示范窗口。
监督卡详细记载了监督人和被监督人的基本信息,明确告知当事人监督事项及反馈方式等相关内容。监督事项详细列明了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法律文书错漏严重等在内的12项监督事项。
该局机关党委办或院长室收到监督卡后,会对监督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监督人提出的监督意见,被监督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就监督意见向局机关党委办和分管局长进行书面说明,并由局机关党委办或院长室书面反馈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