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领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的领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瓯海区通报3起工程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新桥街道原人大工委副主任、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冯志平搭空股分红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冯志平利用分管新桥街道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以空股分红的形式收受绿化工程项目承包人林海送的现金,总计高达25万元。此外,冯志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冯志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4月,冯志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
二、三垟街道环卫所所长郑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2018年9月,三垟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保洁一体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参与竞标的有温州市舒环道路保洁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9月2日晚,三垟街道办事处总工会主席高素娅(系舒环公司法人代表应建忠配偶)电话联系郑超,要求郑超在项目招标过程中给予关照,郑超予以答应。9月4日,郑超作为业主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技术资信标评分,为了确保舒环公司保标,对舒环公司给予高分,并对其他公司评分畸低。经计算综合得分,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舒环公司。2018年12月,郑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泽雅供电所所长林建林等人套取工程资金集体私分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经泽雅供电所所长林建林、副所长林建忠、副所长周建俊等7人讨论决定,以虚增安装费和工程款或者虚构工程合同的方式,套取资金102余万元用于发放福利,平均分给当时在职的全体员工。2018年12月,林建林、林建忠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加强指导和监管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反映举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瓯海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