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质量的“压舱石”。纪检监察工委一直秉持质量第一的理念,将案件审理提质增效作为今年的亮点项目,统筹谋划,寄希望通过严把入口关、质量关、落实关和能力关,着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已审理案件33件,党纪政务轻处分24人,重处分9人。
严把入口关,明确案件审理标准。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党纪与政务案件审理相关工作制度,起草《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流程规定》和《市直机关党纪政务案件模拟案卷》,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统一文书标准。建立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对复杂疑难案件适时适度提前介入,对案件审查程序、实体进行“把脉问诊”,让审查调查和审理进行无缝对接。
严把质量关,准确做好定性量纪。坚持案件审理专人负责制,明确主审人员首问责任制,严格要求落实“二十四字方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加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审核,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探索建立复杂疑难案件协商机制,强化疑难案件、存在较大分歧案件的综合协调分析,确保定性准确,量纪平衡。定期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核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把好质量关口。
严把落实关,注重做好后篇文章。加强案件执行情况的备案,统一案件执行卷的立卷标准,明确案件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坚持要求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开展“四会一改一公开”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改,通过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工作成效。
严把能力关,促进业务素质提升。建立审理业务内部领学制度,实行所有案件集体研讨,将查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审理工作全过程,努力培养锻造一支既懂纪检监察业务又懂法律法规的审理队伍。开展机关纪检干部审理业务培训,抽调机关纪检干部参与案件审理,通过业务培训、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机关纪检干部整体工作水平。(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