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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上察溪村原村监委主任林崇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2日

日前,泰顺县纪委县监委对泰顺县罗阳镇上察溪村原村监委主任林崇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林崇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从事村集体日常事务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

林崇杰身为罗阳镇上察溪村村监委主任,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侵占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崇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林崇杰简历:

林崇杰,男,汉族,浙江泰顺人,1980年2月出生,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文化程度。

2011.03-2017.05  泰顺县罗阳镇上察溪村村委会主任

2017.05-2020.07  泰顺县罗阳镇上察溪村村监委主任

2020.07 被开除党籍

 

(泰顺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