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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监督"融合贯通 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5日

日前,根据巡察移交的有关线索,苍南县纪委县监委对金乡镇甘溪村原报账员胡某某进行立案审查,并迅速查清了胡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27000元的问题。最终,胡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这是苍南县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融合贯通取得成效的典型案例。去年以来,苍南县委巡察办结合全县各级监督力量,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融合贯通的实现路径,通过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联动、监督成果共用等方面协同发力,使监督更加精准、更加高效。

“九届县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即将启动,县委巡察组将对县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巡察,现请协助提供相关问题情况……”近期,县委巡察办在巡前发函与县纪委县监委进行沟通。

在每轮巡察启动前,该县委巡察机构主动与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科室、派驻(出)机构了解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考核、正风肃纪查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信访举报等相关情况,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通过双向沟通、信息共享,为巡察工作打开“突破口”。

“以往巡察前,我们要花很长时间去了解被巡察单位基本信息,现在通过巡前对接让巡察工作事半功倍。”据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提前对接的同时,在巡察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还及时向县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阶段工作重点等情况,实现监督信息互通共享。

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如何让监督力量在协作联动中发挥最大监督效能?为此,苍南县巡察机构建立问题线索研判协作机制,联合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出)机构,对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共性分析、分类处置,有的放矢地开展巡察工作。

通过这种联动查处,巡察的利剑作用愈发凸显。去年以来,全县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89条,推动党纪政务处分139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此外,在巡察整改督办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把所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联合巡察机构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评估,以综合评估推动巡察整改要求的落实。巡察组对一个轮次内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梳理,形成巡察建议,向相关部门反馈。

“下一步,我们将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通过发挥巡察建议和专项治理作用,持续释放‘四项监督’的叠加效应。”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