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一旦不受监督和约束,不管行使公权力的人是谁,都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编外’绝不是违纪违法的护身符,纪法面前没有‘编外’。”近日,在瑞安市玉海街道干部警示教育会上,该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范林以街道消防站原临聘消防员倪金国违纪案件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2019年12月,倪金国进入玉海街道办事处消防站担任消防员,因工作积极,很快就被提拔为东镇社区消防员的组长。
在日常检查中,倪金国发现很多房东在消防整改时很被动,经常拖延整改,甚至有人以找不到漏电保护开关安装师傅为由,不进行整改。
“既然这些房东以买不到东西、没师傅为由拖延整改,那我就把东西和师傅给你送上门。这不就能顺利完成整改了吗?”倪金国心生一计。
2020年1月,倪金国找了朋友、个体户李某谈“合作”。倪金国提供出租房整改的信息,而李某则负责上门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销售消防器材。两人约定,所得利润五五分成。对倪金国来说,只需要提供信息,既可以赚到钱,又能加快消防整改进度,简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2020年5月,倪金国与李某进行结算,共分得利润1700元。倪金国觉得盈利甚微,并且认为李某做生意不可靠,便决定与李某拆伙,转而以同样的形式与务工人员陈某合作。
同年6月份,瑞安市开展消防百日攻坚行动,要求三层以上出租房安装消防户外楼梯。这下,倪金国的“财路”更广了。与陈某合作几个月,倪金国就分得6000多元。
2021年12月,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向街道监察办反映,街道消防员倪金国在消防检查工作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街道监察办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方约谈、取证,查实了违纪事实。
经调查核实,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倪金国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李某、陈某“分红”及某餐饮店店主好处费共计1.1万余元。
在街道监察办工作人员的教育下,倪金国终于认识到,他认为的“两全其美”和“顺手帮忙”,事实上是他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突破了廉洁红线。
编外不是法外,2022年6月14日,经玉海街道监察办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倪金国政务警告处分,对其所得予以收缴。
在群众眼里,无论是编外人员还是在编人员,都代表党和政府履行职责,一言一行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编外人员滥用职权绝非简单的“不干了”就能了事。只要行使公权力,只要涉嫌违法,无论编内还是编外,都会被依法追究责任。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严于自律,廉洁履职,维护好群众的利益,树立良好形象。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真正让意欲腐败者无机可乘。
(瑞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