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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一开始就把医疗保险的钱存到村集体账户里,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错误了……”在接受组织调查谈话时,泰顺县罗阳镇北内村会计陈小慧对自己挪用村集体资金的行为后悔不已。
日前,泰顺县监委派出罗阳镇监察办收到县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反映北内村两委涉嫌挪用挂户村民的医疗保险费用,罗阳镇监察办随即对此开展调查核实。
“举报信内容条理清晰,主要事实讲得非常清楚,可查性很强。”仔细阅读举报材料后,该镇监察办成员兵分两路,开展初步调查。经查阅台账、入户询问后,调查人员发现,信中提到的挂户村民自费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未入账问题确实存在,且证据明确指向北内村会计陈小慧。
调查组决定单刀直入,直接找陈小慧谈话。面对确凿的证据,陈小慧主动向调查人员坦白了挪用医保资金的事实……
原来,北内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缴纳的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北内村村民,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村集体垫付,本人无需承担;第二类为不在北内村但户口未迁出的人员,如外嫁女、亲属等,该部分人员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需个人自费。每年到了参保期,为提高缴纳效率,北内村都先行为全体人员上缴医疗保险费用,再由村会计向第二类人员收取代缴的费用并存入村集体账户。
2013年至2019年期间,陈小慧先后通过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收缴2014年至2020年北内村自费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44994元。
“最开始,我是想着村里以后肯定会有一些开支要现金,收过来的钱先放这当做备用金,等要用的时候就方便了。”于是,陈小慧就将收缴到的资金存入了自己的账户中。
“一开始我没有动用这笔钱的念头,时间一长,又觉得我临时借用一下,等村里需要的时候再还回去应该没关系。”由于个人需要用钱,再加上有公款与其私人资金存放在同一账户的“便利”,陈小慧逐渐将保管的44994元医疗保险费用用在了自己的个人开销上。
至此,事情真相已明晰,陈小慧也对自己挪用村集体资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得到从轻处理。
在调查期间,陈小慧主动将挪用的村集体资金44994元交回村集体账户。最终,陈小慧受到了记大过处分。
村集体资金被挪用充分暴露出了村级财务管理有盲区。事后,罗阳镇以案为鉴,该镇监察办联合镇农经站在全镇开展镇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同时,要求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切实发挥作用,对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全程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村民的获得感、满意度。(泰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