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地,给我们基层干部吃下‘定心丸’,为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解除了后顾之忧。”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西办证处副主任周华如是说。据悉,今年瓯海区已对17名干部实施容错免责。
为了增强容错纠错机制深化运用的可操作性,该区从容错纠错适用情形入手细化,明确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依法履职等25项容错纠错适用情形,并同步配套制定出城中村改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等6个重点领域专项清单。
在现有清单基础上,该区对容错免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在出台改革创新举措、实施破难攻坚项目前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估,对可能产生适用容错免责的具体事项及时报备更新。
与此同时,为确保“落地有声”,该区由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牵头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容错纠错联席机构,并根据问责事项吸收巡查、考绩、信访、财政、审计、环保、安监、司法等与问责事项相关的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建立分层分类容错纠错机制,针对具体事项的性质、内容、程度等不同,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管理。细化启动调查、申诉说明、调查核实、组织认定、纠错归档“五步”容错法;建立容错认定前置机制,在干部考察考核、责任调查等工作中,先行考虑是否存在容错情形;同时,还建立容错免责案例库,注重对各领域、各层次案例的挖掘整理、梳理归类、联动会审和总结分析,发挥案例的示范指导、正向激励作用。截至目前,容错免责案例库已收录整理案例25个。
此外,为加强风险防范,落实容错而不“纵错”,该区在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对接协调会、行业专家评估会,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防范。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和诫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已发出书面提醒23人,函询8人和诫勉5人。
“区纪委区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将联合推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每月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守住底线,加强风险防范,容错而不纵错”。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