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晚,温州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建设中心社会事务协调科工作人员陈学在值班时间,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从茶山街道办事处出发到双屿客运中心接其朋友回茶山。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扣除一个月奖金,并被责令清退公车私用产生的相关费用。”日前,瓯海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2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今年以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专门出台工作方案,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其中以“公务用车”专项检查为抓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在此次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初期,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全区13个镇街、区属部门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市派驻机构、区属国有企业,自行对各单位公车拥有(包括长期租用)数量、公车基本情况、公车管理情况、油卡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与此同时,区纪委区监委着眼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对全区59个基层站所251辆公务用车,开展了GPS历史轨迹大排查。针对区交建办、区铁路南站、区高教园区、区中心区、区城建中心等5家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多、问题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类单位,结合公车轨迹、油卡消费、使用登记等资料,开展了全方位、地毯式的全套检查。
此外,督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及时完善公务用车GPS监控平台,设立派驻、纪工委GPS监控平台子账号,畅通监督的渠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此外,还对有关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形成《瓯海区公务用车检查情况专报》,找准问题,深挖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此次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0余个,发现公车私用3起、“私车公养”1起,以第一种形态处理人员5名,党纪政务处分1人,党内问责1人。
“当前持续严惩狠刹、高压震慑的形势下,公车‘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存,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瓯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抓住关键节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强化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的震慑作用,持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