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共开展廉政审查137人次,建议取消机关干部个人评优评先、晋升资格7人,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2个;对全县村社干部评优评先进行严格把关,取消了23位村社干部评优评先资格……这是今年以来永嘉县纪委监委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审查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据悉,永嘉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好选人用人监督责任,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做好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对象“廉政体检”工作,从审查对象、责任部门、审查部门、审查内容、审查程序以及审查责任等5个方面对廉政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权限、严格审查程序,做到有“病”说“病”。
“每一份审查答复意见看似字数不多,实则经过纪委监委各科室联动的‘流水线’精密作业。”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审查程序上,县纪委监委严格依照中央纪委监委制定的廉政意见审查流程图开展工作,在征求意见函送领导审批后,分送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室联审,再综合各部门审查意见拟定复函意见,由承办人、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回复。
“我们还建立了党风廉政审查工作保密制度,严明廉政审查过程中的工作纪律,杜绝廉政意见审查环节跑风漏气问题的发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廉政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职尽责、滥用权力导致廉政审查意见失实、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