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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澄清正名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经核查,蔡亚波、蔡万城、叶旋3位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符合程序规定,采取措施恰当,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情况不实,现予以澄清正名。”近日,泰顺公安信息网发出通报,为3位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的关心关爱,为我们正名,让我们如释重负,也充分说明了只要依纪依法依程序办事,就没有后顾之忧。”3位民警纷纷表示。

原来,今年8月份,泰顺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先后收到2名群众的多封信访件,实名反映蔡亚波、蔡万城、叶旋3位民警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班认真核实,发现信访举报情况不实,为让受诬告错告干部卸下包袱,县公安局党委及时予以公开澄清,这也是今年公安系统发出的第2起澄清正名案例,释放出了为担当者撑腰的强烈信号,营造了良好的干事氛围。

这是泰顺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实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泰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不断健全完善澄清正名机制,出台《泰顺县运用“四种方式”处置失实信访举报 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运用予以采信、澄清正名、容错免责、打击诬告四种处置方式,既注重消除对被错告、误告、诬告者造成的影响,体现为勇于担当、敢于得罪人的党员干部做坚强后盾,又鼓励社会监督、消除举报人顾虑、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纪法宣传,对诬告造谣、有意陷害的问题加以防范,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截至目前,已为15名受到错告诬告干部澄清正名,社会反响较好。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既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又有利于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泰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