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的出台,既让我们在婚宴办理上能做到心中有谱,更为我们节约了不少开支,这个新规对于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无疑是利好。”瓯海区科技局正在筹办婚宴的机关干部林某表示。
3月1日,《瓯海区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方案》正式实施。该区通过出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事新规定,进一步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该新规明确了“一承诺、两报告、三不超、四严禁、五监督”的工作要求,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事提供了遵循。
一承诺,即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前10个工作日签署《瓯海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宴喜庆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
两报告,即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前10个工作日填写《瓯海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告表》;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瓯海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宴喜庆事宜报备表》。
三不超,即宴请亲朋规模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婚嫁双方合办婚宴的不超过40桌400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送非亲人员婚庆礼金(人情红包)不超过300元/人,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6辆;婚宴菜品消费每桌不超过3000元(不包含香烟、酒水等其他消费),提倡不上高档酒水。
四严禁,即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宴喜庆,并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借其他近亲属名义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以其他形式讲排场、比阔气;严禁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个人的人力、物力等。
同时,该新规还明确了“实行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纳入党员评议、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的五监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