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让我们认识到,纪委监委的职责是不仅要当好治病救人的‘啄木鸟’,更要着眼整片森林,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经历监察体制改革这一年多来的变化,乐清市一名纪委常委兼监委委员如此感慨。
2018年以来,乐清市坚持蹄急步稳,着力打好监察体制改革攻坚战,推动改革治理制度向治理效能的转变,监察体制改革结出累累硕果。
推进监察网络“全覆盖”
监察体制改革是从制度层面完善反腐败工作,配套措施必须跟上。据市纪委干部室负责人介绍,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后,我们第一时间开展全市监察对象摸底调查,监察对象由5459名扩展到16504名,增长了2倍多。
为推进监察网络向全市延伸,在机关层面,建立分片联系制度,6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8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全市25个乡镇(街道)、82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部门。
在市直部门层面,在全市设立派驻(出)机构19家,其中综合派驻12家,单独派驻6家,派出机构1家,实现了对全市68家市直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相应的监察权限。
在基层层面,率先完成乡镇(街道)、功能区监察组织全覆盖工作,在全市25个乡镇(街道)和4个功能区设立监察办公室,共确定主任27人、副主任21人,监察员90人。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确保依法履职、依规监督。2018年,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共立案260件,同比增长64.56%。
推进队伍建设“全融合”
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相关部门人员转隶到监委后,两支队伍能否顺利融合,产生1+1>2的效果,这是乐清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章明考虑最多的问题。她认为,首先要在思想上促心灵融合。市纪委监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新形象、做好榜样”“聚焦四有、锻铸铁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支部活动、座谈交流、集中军训、文艺汇演等活动,加强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思想融合。
同志们对职级待遇还有哪些想法,家中还有哪些实际困难需要解决?章明书记带着这些疑问,利用休息时间,到70余名委机关干部家中一一走访、促膝而谈,并将了解到的情况一一记录。
思想融合后,业务上的贯通融合也要同步跟进。纪律和法律之间有一条泾渭分明的分隔线,如何擦掉这根线,打造一支执纪执法双优的干部队伍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目标。市纪委监委采取骨干授课、专家辅导、室主任轮讲、领导讲学等形式,丰富“周一夜学”形式,让执纪执法骨干轮流上台辅导,不断提升学习质效。和市委党校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去年以来,已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3次,组织74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充电加油。
推进纪法衔接“全链条”
“使用监察措施共计447次,其中查询311次,询问79人次,讯问26人次,留置2人次,调取23次,鉴定3次,扣押3次”,这是市监委在查办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市城市防洪中运河整治工程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张某某重大违纪案时亮出的一组数据。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监委完善留置配套措施,在《浙江省监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的框架内,探索业务流程需求,制作印发36种监察文书投入使用,确保监察业务运行平稳过渡。自监委成立以来,已使用查询措施211批次1345人次。
监察体制改革之前,由于纪法衔接不顺畅,导致在纪法之间有空白地带,甚至还出现“带着党籍蹲监狱”现象。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温州率先研发出“党政人员问题线索综合管理系统”,除了覆盖公检法司部门提供的违法受处理党政人员信息外,该系统也已全面覆盖了市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在内的14个行政执法单位,确保在乐清市范围内违法受处理党政人员信息无一遗落,特别是不让一名党员脱离监管,为全面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做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案审和公诉提前介入,不仅可以缩短查办留置案件的时限,还可以对案件‘查漏补缺’,避免了后续补证和退查工作。”乐清市纪委监委一名负责人说。2018年10月24日,市纪委监委对南塘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徐某某立案审查调查,从留置到解除留置仅用时88小时。该案是201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后,温州首例留置案件,也是乐清市监委首次尝试留置案件快查速结。
在党委反腐败协调机制下,市纪委监委建立与政法机关、公检法部门的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去年以来,收到政法机关移交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5条,已组织力量进行初步核实。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大起底”活动,共排查出“出走、失联、外逃”等三类人员16人,目前已追回6人。
推进治理效能“全凸显”
改革后,纪委监察的工作不能脱离中心搞自娱自乐,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必须始终作为一项主业握在手中。我们加大对大拆大整、剿灭劣V类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零扫尾、“两区”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纪律保障,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予以严肃问责追责,查处了市残联残疾人补贴发放不到位等一批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共问责乡科级领导干部93人,党纪政务处分249人。
如何让群众更直观感受到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成果?我们将涉纪信访办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如着眼“三降低一提升”目标,打好“首办责任制度、三级联审制度、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分析研判制度、跟踪指导督办”组合拳。推行信访“阳光反馈——公开质询评议”制度,38件涉纪疑难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特别是盐盆街道上段村、南岳镇里三村等涉纪信访在“阳光反馈”后,群众反响良好,为促进村民思想统一,消除村庄建设发展障碍提供良好契机。
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始终保持正风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数字是最好的证明。去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64人次,同比增长107.07%,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62.16%和22.47%。共立案537人,增长52.23%;结案485件,增长43.4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7人,增长55.92%;要案14件;移送检察机关14人,增长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