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瓯海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目前,该区已对5名干部实施容错免责,及时为2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精准细化适用情形
强化容错纠错可操作性
在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方面,该区明确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依法履职等6大类25项容错纠错适用情形,并同步配套制定出城中村改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等6个重点领域专项清单。在现有清单基础上,该区对容错免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及时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改革领域,在出台改革创新举措、实施破难攻坚项目前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估,对可能产生适用容错免责的具体事项及时报备更新。
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让容错纠错“落地有声”
该区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容错纠错联席机构,并根据问责事项吸收巡查、考绩、信访、财政、审计、环保、安监、司法等与问责事项相关的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同时,细化启动调查、申诉说明、调查核实、组织认定、纠错归档“五步”容错法,并建立容错认定前置机制,在干部考察考核、责任调查等工作中,先行考虑是否存在容错情形。目前已通过当面告知、书面说明、召开反馈会、公开通报等方式先后为2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对恶意举报者进行批评教育3人,要求作出书面道歉2人,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1条。
加强风险防范管理
容错纠错而不“纵错”
“容错不是‘纵错’,容错绝不意味着纪律上的‘松绑’”,瓯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该区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风险防范机制。在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有问责权限单位参加的对接协调会、行业专家评估会,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防范。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和诫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底以来,已发出书面提醒23人,函询8人和诫勉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