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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推动警示教育在国资国企入脑入心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5日

“从市直单位看,国资国企系统的信访举报也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近年来始终处于三甲之列。”“某集团原总经理收受大量贿赂,将5亿多元国有资金出借给挂靠项目经理造成难以收回的结果。”这些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来自于2019年度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部署会。6月4日,市国资委党委在人民大会堂4楼多功能厅召开2019年度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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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警钟常鸣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一批典型案例,比如项目招投标环节:某公司副总经理擅自向管理对象泄露招投标项目专家评审组名单,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600多万元。比如资金管理方面:某集团下属单位负责人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在多次集体会议不同意的情况下,仍违规向某集团支付450万元补偿金。典型案例的学习,有效督促了国资国企管理人员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全面剖析,防微杜渐

通过对各个典型案例的全面剖析,可以发现当前国资国企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常见的内因有“查不到我”的侥幸,“查不了我”的自负,“查不倒我”的愚昧;对抗组织调查的常见情形有隐瞒个人事项、干扰巡视巡察、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伪造证据材料、藏匿躲避风头、装病装疯装傻、顽固拒不交代等。同时,从查处的案件以及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领域、资金资产管理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比较多发。

警示教育,做实做细

接下来,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将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严格落实“八项行动”规定动作,并结合实际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紧咬“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要害,把“两个责任”一贯到底,做到守土有责、严守制度、强化监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警示教育向企业基层延伸。

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与12家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公用集团、市现代集团、市交运集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