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时侵吞单位房产租金收入20多万元,离职5年后主动投案自首……原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科负责人毛丽琴自首一案引发关注。2019年6月11日,鹿城区纪委监委对毛丽琴采取了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6月25日,毛丽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是什么力量促使离职多年的干部迷途知返,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鹿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案件的前因后果。今年4月中旬,鹿城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巡察,巡察人员检查发现了两份时间、地点均相同,面积、租金却不一致的房屋出租“阴阳合同”。“巡察组综合研判后认为,合同的签订日期刚好是区塘河中心经历原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等三家单位合并后的交接过渡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背后很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我们顺藤摸瓜,发现有将近8个月的租金未入账,经手人毛丽琴有重大违纪违法嫌疑。”巡察人员透露。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为了不打草惊蛇,同时也为给犯错同志一个改过自新、投案自首的机会,巡察组兵分三路、充分借力,持续施压强化震慑,查清问题逐步收网。6月11日的上午,毛丽琴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恐慌来到了鹿城区纪委监委。“同志,我贪污了单位的钱,今天来投案自首,希望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毛丽琴坦白说:“巡察组对我盯的那么紧,领导三番五次要我去说清楚问题,我好几晚都睡不着觉。同事朋友都说这次巡察力度很大,让我及时自首。”
该案是自2018年9月鹿城区国土分局驾驶员李某贪污油卡案后,鹿城第二例迫于巡察震慑压力主动投案自首的典型案例,也是鹿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来,因身边人身边事警醒而主动投案并被留置的“第一案”。“毛丽琴自首时坦白的话语,正是区委巡察机构紧盯问题不放松、持续释放巡察震慑效应的最好注脚。”鹿城区纪委监委该名负责人表示,离职干部主动投案的背后,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成果体现,是鹿城区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形成的强大震慑,也是鹿城全区上下联动开展警示教育的警醒效应。
据悉,2018年以来,鹿城区委巡察机构大力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创新探索村社延伸巡察,并同步推进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目前,该区已先后分三轮共对19个部门、4个街镇开展政治巡察,延伸巡察83个村(社)和36个基层站所,共发现问题1756个,移送问题线索84条,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16人次,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83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0多万元,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