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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推行村干部底线管理 念好负面清单“紧箍咒”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0日

“个别村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将党章赋予的职责用于卖人情面子,严重影响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将桥头镇前庄村、岩头镇岙底村等5个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通报如下……”日前,永嘉县通报了5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这是该县根据《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做出的处理,为其他村居(社区)干部履职尽责敲响了警钟。

为保证村干部认真履职,今年4月,永嘉县出台《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制定31条村干部行为“底线”,将“踩线”行为管理延伸至村干部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倒逼村社党组织书记规范履职、干净做事。截至目前,该县共有327名村干部接受提醒谈话。

根据规定,永嘉县对党员村干部存在一年内未按期组织或无故缺席主题党日活动或党内组织生活两次以上等9种情形的将实施提醒谈话或予以书面诫勉;对党员村干部在“五星评定”中被评为二星级及以下等次并经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等12种情形将实施歇职或责令辞职;对党员村干部存在被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被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等10种情形的将实施免职或依法罢免。

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办法》对运行规则和结果运用作了具体规定,如:一年内受到2次(含)以上提醒谈话处理的,年度考核评议不得列为“优秀”等次;被书面诫勉对象视情列入党性教育学堂学习;歇职教育后无明显改进的,当事人在换届选举中签订的辞职承诺书自动转为辞职申请书,辞去所担任职务;免职或依法罢免的,停发基本报酬和当年绩效奖金。

“以前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只要不干违纪违法的事情就可以了。现在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我们履职尽责划定了界限、指明了方向。”不少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坦言道,今后要以村干部底线管理办法为指引,涉及清单内容的坚决不干,扎扎实实地在规定范围内履行好职责,不踩“红线”,不越“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