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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建立清廉档案制度,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3日

为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永嘉县创新举措,试点推行村级干部“清廉档案”制度,以“清廉档案”动态管理为抓手,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迈上新台阶。

根据要求,试点乡镇(街道)各村(社)两委干部均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奖惩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本人及子女出国等情况,经驻村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核把关后存入“清廉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编码,并由乡镇(街道)统一编制目录专屋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管理。“清廉档案一般每年度收集一次,并结合县委巡察组,对村(社)巡察反馈意见和我们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检查、线索核查和审查调查等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动态监测。”该县黄田街道纪工委书记邵海鸥介绍。

归档是基础,运用是关键。该县各试点乡镇(街道)以“清廉档案”制度为基础,进一步优化村(社)干部调整、任用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社)干部廉政体检机制,有效提升了村(社)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如,通过对“清廉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村(社)干部及村级组织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研判村(社)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提供第一手材料和重要参考。如,该县黄田街道就根据动态跟踪管理情况村(社)干部进行了谈心提醒教育,并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对村(社)干部通报批评11人、诫免谈话3人、警告2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

“下一步,我们将把村干部个人财产及收入来源等情况纳入档案内容,并做好村(社)干部‘清廉档案’制度试点工作的总结,为全县推广该项制度做好准备。”永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