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礼金,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礼品礼金,不得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日前,泰顺县纪委县监委出台《关于规范廉政账户管理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廉政账户管理,坚决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自觉对礼品礼金说“不”。
《通知》要求各乡镇、机关单位要指定一个具体内设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礼品礼金登记和上交工作。党员干部自愿上交的款物,主要分为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现金一律交至县纪委县监委设立的“581廉政账户”,而如果收到的不是现金或银行卡,而是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以及各类物品,都可以先交本单位专门机构登记处理。
“鲜活产品、食品等不宜长期放置的物品,经单位领导同意,由各单位自行处置。单件价值2000元以上以及无法确认价值的物品,各乡镇部门均要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处置,所得款项交至县纪委县监委廉政账户。”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价证、券先由本单位向发行单位兑现,兑现后上交到廉政账户。无法兑现的有价证券,由县纪委监委商县财政局指定国有机构统一持有,适时变现。”
剑指“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这一顽疾,泰顺实行宽严相济政策,坚持主动从轻、被查从严原则。凡在2020年3月底前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视同规定时限内上交,可以不予处分、免予处分;对主动上交廉政账户但未向组织如实登记报备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或从轻、减轻处分;对收而不交、收多交少、组织掌握情况再予上交的,根据数额多少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拒不纠正,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以及索要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礼金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廉政账户不是‘挡箭牌’,想‘不被追责’就必须及时、主动上交。但是如果是因为自身或者与其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行为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违纪认定。”泰顺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泰顺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