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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警示教育 创清廉村居】⑲以权“承包”,要不得!——乐清市某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某等私下承包工程问题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案情回放

2019年5月,某集团中标某村楼盘项目,中标价14.77亿元。

2019年8月,该集团项目部进驻该村后,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某、副书记张二以村干部身份多次联系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要求私下承包土方清运工程,被拒后又要求私下承包基建材料供货。

2020年7月,经叶某某介绍,张某某、张二所挂靠的公司同该项目方签订砂石料购销和水泥砖购销合同,合计供货40余万元,造成不良影响。

纪律处分

张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利用村干部身份谋私利,违反廉洁纪律。

2021年6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